出刊日期:112年12月28日
【2024,許一個性別友善的台灣:婦女/性別團體這樣說】
2016年,台灣出現第一位女總統,2019年,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國家,引起國際社會矚目;然而,性別友善還沒有成為台灣的日常,我們的內閣閣員性別比不如立法委員亮眼,#Metoo運動晚了其他國家將近六年,年輕世代仍掙扎在生與不生之間,無意識偏見、歧視言論還在許多人的生活中不斷出現。
從11月開始,我們將由婦女/性別團體週週接力,從不同政策面向提出對各總統候選人的建/諫言,促使性別友善在下一個四年裡,成為打造永續台灣不可或缺的一塊拼圖,也邀請各位朋友一起來關注大選政見是否有助於台灣的性別平等,加入推動前進的隊伍!
【台灣防暴聯盟:消除性別暴力,是跨世代共同的使命與任務】
2023年5月底開始的台灣#Metoo運動引發了一場海嘯,從報紙頭版到社交媒體,再到親朋好友的對話,許多人認為這是一個文化分水嶺時刻,更要讓我們記得所有性別暴力的來源即是性別歧視,這一刻起我們化警訊為動力,消除性暴力不是不可能實現的事,它是跨世代共同合作的使命與任務,2024年更是應該從高度、廣度、深度全面推動性別暴力防治政策的重要時刻!
台灣社會大力推動人權公約,其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就明確規範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就是一種基於性別的歧視,而歧視是造成暴力的主要原因。同時國家應恪盡職責進行防止侵害權利,調查暴力行為,施以懲罰及提供補償。CEDAW第2條與第5條也規定國家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同時預防措施教育訓練更包括了性別暴力所導致的創傷及後續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影響。而在全球聯合國最新世代平等論壇「加速性別平權計畫」中的六大議題,性別暴力防治就是最優先、最重要的議題,美國白宮也在今年推出了美國首個國家性別暴力防治行動計畫,與全球戰略結合。
而台灣這一波#Metoo百件公開的沉痛訴說,她與她們(包括他們與TA們)的故事,與這一波我們所有人串聯接棒的力量,將帶給台灣社會重大改變。那將會是一個全面解決問題的政策與法律重新建構,拿掉蒙蔽雙眼的眼罩,戴上創傷與暴力知情的眼鏡,全面公眾態度改變與創傷復原的培力與知能建構!衷心祈願每個人都能平安茁壯成長,免於任何形式暴力、污名化與刻板印象。
呼籲總統候選人政治承諾全面推動性別暴力防治政策
訴求1: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
性別暴力防治涉及人權、性別平等、公共衛生與犯罪預防四大面向的複雜議題,有賴全面整合與各部會齊心努力,包括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警政署、勞動部、教育部,甚至數位治理的數發部,然而在推動相關工作時,為避免過去詬病經常橫向聯繫不足,致使民眾保障缺乏或斷裂,應設立具協調整合功能的專責機構,政府應規畫足夠預算及人力,負責統整及規劃政策,制定短中長期國家行動計畫,並負起監控及溝通各部會的功能。
訴求2:設立性別暴力防治研發智庫
科技時代性別暴力樣態日新月異,防治策略的挑戰更需與時俱進,好的性別暴力防治需要對問題現象掌握的統計分析、主動積極回應的政策、與時俱進的工作模式、第一線執行技術的輔導指引、滾動的成效評估機制,並有國際發展與最新議題的趨勢研究。因此,長年以來縱使不斷頒布、修正部分法規,都只是跨出基礎的第一步而已。性別暴力預防、教育、被害人服務、行為人處遇,及防治網絡整體專業與效能的提升,都存在許多待發展與建構的議題,必須透過更強而有力、以證據為基礎的研究發展支持,設立性別暴力防治智庫,以系統性的研發成果來引領性別暴力防治策略。
訴求3:訂定階段性目標與關鍵指標,並定期檢視:
性別暴力係違反人權的重要議題,損害個人之身心福祉,也讓國家社會付出沉重代價;但預防及回應性別暴力是相當複雜的工作,國家應制定明確的防治指標,參酌聯合國與歐盟所推動的性別暴力防治指標與指數,訂定具體的結果指標與影響指標,而非僅只是公務統計的成果展現,並需定期公布,讓社會能有效監督,了解相關政策與方案實施後所獲得之具體成果與影響,以及檢討資源配置的有效與否。
國家加大投資暴力預防,參考聯合國RESPECT(尊重婦女)框架制定新策略,實施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
消除對婦女的暴力,第一要務一定在預防,預防的制定可以參考聯合國RESPECT (尊重婦女)框架,提出以實證為基礎的七大新策略,已於2019年啟動,各國實例顯示了積極成果。2023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將暴力侵害婦女行為作為性別平等和健康優先事項,並與聯合國婦女署(UN Women)、聯合國人口基金(UNFPA)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共同正式推出了「尊重婦女」網站,這個新的線上一站式平台就是在推動具體行動—在政策和計畫中預防和應對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行為。預防的七大新策略包括了改變公眾態度的挑戰性別不平等的社會規範、加強提升解決衝突的關係技能、環境安全、減少貧窮、預防對兒童虐待等。期許我們國家的第一個性別暴力防治行動計畫,計畫內容須跨部會協力與資源整合,並且具體可行,針對台灣性別暴力被害人的特質、受害類型、交織性因素的影響、易受傷害族群的特殊處境等,各類型性別暴力案件中的性別不平等逐一審視,將台灣的尊重每個生命的理念不但與國際框架結合,更超越顯現自主概念的徹底實施,從婦女到兒童,甚至長者與全民都受到利益,許一個沒有暴力的社會願景與行動!
看見 「正義的差距」:展開創傷與暴力知情的系統工程
為什麼沉默不求助?為什麼她不反抗或大叫?為什麼她不記得回家的路?為什麼性侵害的記憶經常是零碎和混亂的!性侵犯對受害者的創傷影響,整個社會仍然不了解受害者的反應與如何回應。缺乏理解創傷反應,引發司法體系與民眾對性侵倖存者的誤解,大多數案件性侵犯審判中的受害人證人是主要的證據來源,因此她的證詞至關重要。然而,正是在如何聽到,接受和理解這一證詞(包括被誤解)的過程中,刑事司法系統處理性侵犯案件的許多困難才出現。關於壓力和創傷如何在性侵害中改變思維、行為和記憶,對正義、治癒和預防的重要影響。「正義差距」的解決之道可以通過更具理解創傷信息的刑事司法系統與政策來解決問題,必須採取提升全面專業知能建構的創傷與暴力知情的系統工程(包括各政府單位的創傷與暴力知能建構與整體社會的同理心)!
強化社區與職場的性別友善與暴力預防之網絡合作與公私協力
消除性別暴力是一場全民的運動,如果我們能將CEDAW公約所昭示的恪盡職責標準,更擴大發揚使用,那麼不光是國家,每個個人、團體、社區與企業,都能更積極了解與參與消除對暴力侵害婦女的根源問題,人權的概念將能在我國真正被落實,符合我們所期望的無暴力安全社會將被建立,進而影響世界。台灣基層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已達五千多處,並正快速成長,佈建上述性別友善與暴力預防(包括旁觀者介入)等知能建構,也正是我們能更廣泛有效快速的公私協力網絡合作預防之途徑,同時聯合國「消除勞動世界中的暴力和騷擾公約」(ILO190),對職場暴力預防及保護政策之發展,不再將對象限於職場的工作關係,而是擴大到員工的私人關係,對於職場不法侵害行為,已建立預防、通報及補償、復原等制度,對被害人提供實質的保障,包括雇主對保護令之協力義務、必要行為之請假及工作時間之調整、就業支持等,我們也應盡速法制化,企業也將成為性別暴力防治的重要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