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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性別通訊第4期

99年12月出刊

歐洲議會通過20週全薪產假提案

在歐洲議會準備要投票表決產假規定的同時,歐盟女性組織動員要求保障至少20週的全額薪資給付給新生兒母親,以及新生兒父親兩週帶薪陪產假。歐洲婦女遊說團體(The European Women’s Lobby)主席Brigitte Triems表示:「這736位歐洲議會議員並不只是被要求投票而已,他們被要求做出一個基本的社會選擇:是否要讓有小孩的歐洲女性同時能持續參與勞動市場,確保其經濟獨立。」

儘管歐盟各國政府強烈反對,特別是英國和德國,歐洲議會仍以多數投票通過,讓歐盟27國的婦女享有法定產假,從目前的14週延長至20週,同時也讓父親享有兩週的帶薪陪產假。「這對於準爸媽是個大日子,對於我們的經濟前景也是一個好消息。」起草法案的葡萄牙籍議員Edite Estrela表示,她讚賞這項措施協助女性在工作和家庭中取得平衡。目前歐盟國家中英國婦女享有最長的產假,可申請長達52週,但只有首六週是有薪假,可領取90%的薪資。而德國、法國和比利時婦女分別享有14週、16週和15週的產假。

這項提案引起了歐洲雇主們的恐慌,因為產假的延長意味著企業可能要支付更多無償薪資;有些政府擔心這除了使納稅人負擔更沉重外,長期來看可能不利於女性取得工作機會。然而,根據歐洲婦女遊說團體的說法,把焦點放在雇主身上會造成誤導,因為27個國家中有24個國家的是由國家來負擔產假的支出。這對於各國政府來說肯定是有價值的投資, 歐洲政府去年花費數百萬兆在拯救銀行、汽車和建築公司,相對來說投資在母親和子女的花費低的多,而且這對於社會的未來也是一種投資。(2010/10/ 22)

註:歐洲婦女遊說團體(The European Women’sLobby)是歐盟最大的由婦女協會所組成的傘式組織,其工作內容主要是促進女性的權利和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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